摆脱“门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2018-07-1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景区及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步骤,对于加快推动旅游业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接待能力、产品品质、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均得到大幅提升,但景区门票价格连续多年成为社会各界广泛热议的话题。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了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文件,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频频出招,对遏制门票价格过快上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门票价格管理和定价机制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造成部分重点景区门票价格居高不下甚至“逢节必涨”。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现有的249家5A级景区中,门票价格超过100元的占47%,72.3%的游客认为当前国内景区门票价格太高或偏高,有舆论指出,“门票经济”已成为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
此次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门票经济”无疑是当头一棒,全国旅游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为之一振。指导意见确立了“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和“两步走”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七项举措和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三方面要求,以及四项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统筹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与以往出台的相关文件相比,指导意见明确了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打出了根治“门票依赖症”、摆脱“门票经济”的组合拳,抓住了监管景区门票价格的关键。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应确保于今年9月底前降低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价格取得明显成效,任务十分明确,时间非常紧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进度,着力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当务之急是在思想和观念上来一次深刻变革。
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实质,由“小景区”向“大旅游”转变。指导意见指出,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加快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在全域旅游时代下,一个旅游目的地就是一个“大景区”,传统“小景区”与目的地“大景区”互动发展已成为新趋势,必然会成为新常态。各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相关旅游企业要积极转变发展理念,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思路,整合旅游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将景区产品融入整个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形成景区景点之间联动发展,促进“小景区”向“大旅游”转变。
把握指导意见核心要义,由打“小算盘”向算“综合账”转变。很显然,指导意见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但从根本和长远上看,旨在优化旅游环境,充分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跳出“一亩三分地”的“小算盘”思维,善于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综合账”。旅游产业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融合性和带动性,降低景区门票必将会吸引更多游客聚集,撬动全产业链和整个区域旅游消费转型升级。杭州西湖10多年免费开放的实践表明,景区旅游收入非但没降反而大增,同时还带动餐饮、零售、住宿、交通等相关行业“井喷式”增长,产生很大的溢出效应和综合收益。如果还是抱着门票经济“小算盘”不放,必将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按照指导意见具体安排,由“被动调”向“主动调”转变。指导意见是国家的“降价令”,降低门票价格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在这一形势和背景下,被动调不如主动调,推着干不如自觉干,尤其要防止和出现“意思”降价、打包降价、变相降价,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今年以来,山东、湖南、湖北、陕西、江苏等地多个重点景区已降价,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当然,由于各地对景区管理体制、投入力度、定价方式、收支制度等不尽相同,不能“一刀切”。应以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公共资源建设,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为5A级,且现行价格水平较高的国有景区为重点,围绕社会反映集中、“高定价大折扣”等突出问题,区别对待,有序推进景区门票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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